
春去春又回 The Springtime
89/07/17[民生報]選戲權利本該有 劃定界限傷感情 三台訂默契 港星不樂意
【本報訊】
三台總經理決定下周共同討論來台拍戲的港星,是否受限於「默契」及如何界定默契範圍的問題。但目前在台拍戲的港星夏文汐、劉松仁、劉雪華、何家勁等人雖都認定他們會優先考慮首次參加演戲的製作人和電視台,但是他們僅簽定部頭約,拍完戲後仍有選擇權利,不應受三台私自限制。
首次來台拍連續劇的夏文汐表示:「基於感情上的理由,優先考慮最先邀請我的製作單位是應該的,但如果別的電視台有誠意,劇本、包裝都不錯,我也有權利轉換環境。」
一再強調「自由身」的夏文汐說,她感覺「春去春又回」製作人楊佩佩比較偏重劉松仁為固定組合,因此她不一定會再和重複搭檔演戲。因此,楊佩佩雖已口頭和她談下一部戲,但夏文汐認為應視劇本再決定。至於別台的製作人也是如此,一切「順其自然」。
而劉松仁則十分驚訝電視台擁有「分配」的權利,他說,台視並未多付其他酬勞,沒有理由綁死只簽部頭約的演員,他甚至表示只要條件談得攏,可以考慮和台視簽約。否則他無法接受這種不公平的待遇。
何家勁到目前為止只接華視的戲,但他正朝向影視歌三方面發展,至今尚欠華視「紅塵有愛」及「六壯士──林覺民」未拍完,檔期已排至年底。他表示,華視待他很好,非常照顧他,但他檔期有限,一切「船到橋頭自然直」。
劉雪華以前曾拍過台視的戲,但目前與劉立立的製作班底配合最佳,相處愉快,若沒有其他企劃完整的案子,劉雪華暫時維持與華視合作的關係,但友台若有不錯的案子,劉雪華也會考慮「跳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