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的?白的?还是灰的?改变了的价值观
因为最近看《江湖再见》,改变我很多对事情的很多看法,我是个法律工作者,在我得眼里当事人只有两种:黑的,白的。没有灰的。但是最近我好像在慢慢的改变我以前的观点。
双节期间我是和我的办公桌度过的,因为我接手了一个很小的案子。一个18岁的小伙子为了给朋友出气和人打架,导致他人重伤。
小伙子的家人来事务所为他的儿子找律师时,赶上双节,没有律师愿意解这案子。
刚开始我也没有理会这个case,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惹是生非人,为了所谓的朋友义气而扰乱社会治安。
第二天我到分局去办事,又见到了小伙子的家人。因为在事务所曾经有过一面之缘,就上前打了招呼。他们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律师,想请我给帮帮忙,看看他的儿子会被判几年。看着他着急的父母我的心软了。答应和他们到拘留所看看他们那个惹事的儿子。
到了拘留所,我见到了那个打人的小伙子。他拧着脖子看着我,眼睛里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那眼神我是这样的熟悉,好像龙哥。他的左耳上也带着一个类似的小耳环。怪怪的坏坏的,我居然有点喜欢这个孩子。
这时他开了口,“我爸妈更本没钱,你叫你来的?刚毕业找不到工作,来这混事儿的吧你。”
“我根本不是你的律师,我只是答应你的父母来这看看你。”我答道。(我当时并没有因为他对我的不敬而生气,因为这种孩子大都是这种态度)
在和他后来半个小时的谈话中,我了解基本的案情:他为给被强钱的朋友出气,与人打架,致人重伤。(事后我自己都奇怪我为什么要了解案情,我并不是他的律师)
我要走的时候他问我,我会被判几年,别要我爸妈太多钱,他们都下岗了。
我能感觉到他的悔意。便答道,判几年要看法官,但我会劲力帮你。至于钱……我这次算是帮你的忙。
他用极其微弱的声音说了“谢谢!钱,我出去后给你。”
在拘留所的大门口,我见到了在寒风中久等了的他的父母,我心里突然酸酸的。紧忙跑了两步,到他们的面前,告诉他们这个案子我接手了。
在回办公室的路上我反复思考着整个案子。一个并不起眼的小案子却使我内心很不平静。我一直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从不把个人的情感放到我得工作中。没想到今天却因为这个男孩子长得很像周胜龙而改变了我一贯的观点。因为我不知道这次应该把这个孩子归到黑还是白中……他打了人触犯了法律,犯罪的人应该是黑色的,但是我却怎么也不能忘记在我出来时他和我说得话。
我又想到龙哥,龙哥也触犯了法律,但是他决不是坏人,他游走于黑白之间。
我决定帮助这个孩子,他应该有再次选择的机会……
备注:
中国(大陆地区)的刑法规定:打人重伤者视情节程度判刑1到5年不等。1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看守所服刑。
被判刑是一定的,我会争取拖长他羁押的时间,羁押时间可抵服刑期。这样就算他被判刑一年也不用进监狱,只要在看守所服刑就可以了。
对于一个刚18岁的孩子来说,监狱就是地狱,好人进去都会变坏人。看守所就好的多,最多就是一些小偷打架闹事的人进去两天。对这个孩子的影响不会太大。
(文章写的很仓促,我马上还要去看守所,如有文字上不妥的地方,或对这件事有任何建议请大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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